广东特检揭阳大南海检验基地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G2025-2592 发布时间:2025-06-10 16:15 浏览次数:1,018
本招标项目广东特检揭阳大南海检验基地项目(一期)已由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以粤发改投审〔2024〕190号、粤市监财〔2025〕8号、粤发改投审〔2025〕74号、粤市监财〔2025〕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特检揭阳大南海检验基地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4127.96平方米。其中,综合检验大楼20918.91平方米、实验楼及食堂6826.77平方米、安全阀检测站1498.5平方米、门卫室(含架空)26.25平方米,连廊148.60平方米、地下室4708.93平方米,以及室外和配套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规划西区北路以东、管委路以北。
建设投资:本项目经审定概算总投资16448.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2606.78万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需的所有测量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BIM技术应用费及配套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通过,包工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包范围内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试行、通过、包移交,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2.2.1设计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外电、外水及红线外项目建设所必需的配套工程等)及预算编制,设计相关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参与材料选样、打样、定样,变更设计(如有)、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同时,还应满足发包人需要,并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①配合业主办理项目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外水外电等涉及项目的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相关费用(按规定属于发包人缴纳的行政事业收费除外)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②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分区域、工序出具施工设计图纸,满足和确保施工现场施工需要。负责工程施工部分的施工图预算。
③完成本设计范围内设计变更预算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建设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根据发包人建设标准、可行性研究资料、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④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设计工作相关专家评审。
⑤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BIM技术运用。应用阶段为设计应用;应用范围为单项工程应用(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2.2工程施工范围:
(1)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协助办理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修等),并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①负责本工程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排污、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工程的施工工作及报建验收等相关工作。
②负责工程施工部分预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③竣工资料编制,承包人配合发包人组织各项专业工程的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环境卫生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供水通水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工程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
④联合体主办方需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⑤负责完成为实现本项目设定的创优目标(如有)所需的所有工作。
(2)暂估价工程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暂估价项目根据本项目总体实施计划。
(3)BIM技术运用。负责施工全过程的三维动态管理。
(4)协助相关报批、报建、验收: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5)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本项目要求根据发包人技术标准、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承包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初步设计图纸、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暂定为5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4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13527.7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最高限价为12606.78万元,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BIM技术应用费及配套工程设计)最高限价为219.44万元,预备费为701.56万元。
2.6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要求;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除本项目外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的网页截图);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3.3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①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3.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外,其他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如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需以施工方作为牵头人,并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和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5年7月2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ylzbdl.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招标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111号
邮 编: 528253
联系人: 邓工
电 话: 0757-668601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邮 编:510030
联系人:冯先生、罗小姐
电 话:020-8365113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111号
异议受理电话: 0757-66860152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3号
监管电话:0663-6208832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本项目其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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